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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木箱的要求 |
时间:2019-3-27 15:36:45 浏览量:6900 |
一、出口包装分三种:
1、胶合木箱包装,是指通过加工压缩合成的一种材料,此材料只用于5吨以下设备,用此材料制作的包装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出口; 2、实木木箱:是指采用原木木方和木板制作的木箱,一般用于5吨以上设备,实木的抗压力和承载力要大于胶合木箱20%,但是原木制作的木箱需要熏蒸处理,熏蒸公司开具检疫证明。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3、铁皮包装:是指特大型的包装,用实木包装已满足不了设备的承载力,此种包装方式不需要熏蒸,可直接出口。 二、木质包装熏蒸的范围 对我国出口的木质包装物进行熏蒸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 木质包装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 三、熏蒸程序 1.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证明书。 1)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须在当地工厂进行。 A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 B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 C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 D工厂须提供熏蒸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 F熏蒸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证明书; G付款给商检局。 2)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 A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B由船代申请报检; C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D付款给船代。 2.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证明书,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 1)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2)由船代申请报检; 3)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4)付款给船代。 四、熏蒸的一些要求 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2.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3.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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